同时办理自考大专和本科毕业的考生请注意

2021-01-14 12:59 专升本资讯 admin

同时办理自考大专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提交自考办)。

关于办理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类型及内容的说明,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考生申请毕业须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所属市自考办提出申请。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过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参加过考试,则需选择其中之一申请毕业。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先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有误,需向市自考办提出更正错误信息申请,待相关材料上传至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修改正确后再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学历证明。

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至盟市自考办,并由市自考办上传至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5年3月31日起,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毕业生复查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给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需注意如下事项: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考办负责审核批复。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4月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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